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。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。 周毅 摄长江索道行驶在空中。 周毅 摄长江索道驶离站台。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。 周毅 摄市民走进轿厢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。 周毅 摄
1月10日,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。据了解,经过为期半年的维护,被誉为“万里长江第一条空中走廊”和“山城空中公共汽车”的重庆长江索道,顺利完成承载绳和轿厢的更换,于本月9日恢复运行。该索道全长1166米,横跨长江、连通重庆渝中区和南岸区,市民乘坐索道可在空中鸟瞰重庆中心城区的渝中、南岸美景。而在为期半年的维护中,专业技术团队对索道运行机械、电气、安全保护全套装置进行了全面探测检查,更换了1号轿厢和承载绳,顺利通过了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全面验收,进一步确保了索道的有效使用、乘坐安全性。
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******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,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,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,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,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保障国家生态安全。 据介绍,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、监督什么、怎么监督、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;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,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、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、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;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,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,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;通过信息公开、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、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,形成监督闭环,强化监督结果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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